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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西学东渐以来,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日益受到西方社会科学的深刻影响。其中,发端于欧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对中国的影响更是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就刑法制度与刑法学而言,延续了数千年并一度对世界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封建中华王国的刑法制度及其理论,随着满清王朝的覆灭而成为明日黄花,代之而起的是掺和着西洋或东洋刑法思想的刑法制度的诞生。
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民国时期几经反复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与学说又因为阶级斗争的需要而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前苏联的刑法制度与刑法学则被直接移入中国。虽然因为政治历史原因而曾经使中国刑法立法和刑法学研究在30余年的时间里基本停顿,但是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复兴,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学研究在过去近30年中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刑法立法的繁荣已经造就了较为完备的刑法制度,而且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也逐渐形成。在此种背景下,中国刑法学界关于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思考出现了若干新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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